莱州城港路街道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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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街道中心小学长期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宗旨,以依法执教规范教育行为,取得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大丰收。一是组织健全。学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法制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一起作为学校的三大重点工作,每天都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和十名教师进行值日,实行日自查、周汇总、月表彰。工作中,实行分管领导汇报制度,做到法制工作时时、处处有人监管。二是社会参与。学校每学年均举行聘请法制副校长仪式,聘请街道司法所李福涛所长和街道派出所李伟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与他们签订协议书,规定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年4月和10月定期到校为全体师生进行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学生采访,同时指导学校的依法执教和综合治理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法制副校长还定期到校协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取缔非法摊点、网吧和“三无”车辆,加强治安巡逻,防范校园侵害,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三是专题教育。学校规定,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法制教育。各班级充分利用班班通、校园网等多媒体设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教育片,并引导学生写出观后感。还采用召开主题班队会、法制故事会、“今日说法”案例分析会、“争做知法、守法小标兵”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撰写学习笔记、创办手抄报、墙报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四是注重宣传。学校通过宣传栏、黑板报、雏鹰广播站、校园网等形式宣传法律常识,并利用国旗下讲话、晨夕会、少先队活动、品德课等途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学校组织的法制宣传队,自编宣传材料,深入社区和街头进行法制宣传,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同时,每学期的家长会学校都组织家长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并开展座谈会,共同关注学生的思想活动状况,帮助学生不断取得进步,使家长会成为法制教育的宣传窗口。依法执教活动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以“人人有特长”为目标,开展特色教育。学校提出了“校校有特色、班班有精品、人人有特长”的办学理念,给孩子们创设了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让他们学习一技之长。各小学均积极行动,教职工人人参与,他们既是兴趣小组的参与者,又是兴趣小组的指导者,纷纷传授自己的“绝活”、“绝技”。其中,中心小学的合唱、弟子规操展示规模宏大,舞蹈、锣鼓队、腰鼓队、泥塑、篮球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中昌小学的“中昌京剧艺术团”功底雄厚,武术、课本剧等表演纯熟,彰显个性;大原小学的葫芦丝、布贴画、古诗文诵读,朱旺小学的诗朗诵、大秧歌,朱杲小学的军乐队、象棋队、诗朗诵,朱家村小学的校园健美操、舞蹈,柳林头小学的诗朗诵、二胡展示等,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上活动师生共同参与,密切了师生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街道小学特色教育遍地开花的喜人局面。

2009年10月22日,据莱州市教育部门透悉,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中心小学喜获“全国科技教育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来自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等部门的领导及全国各地教育工作者近300人,参加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首届“中国科技教育论坛暨科技教育示范单位”颁奖大会。莱州市城港路中心小学作为烟台市一所代表学校被授予首批“全国科技教育示范单位”称号。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委会主任王乃彦院士还欣然为城港路中心小学题词:“科技奇葩绽城港,素质教育谱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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